各部门各同事:
值清明节来临之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的《20xx年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现将20xx年清明节放假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放假时间定为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1日(星期六)上班或者上课。
二、各部门接到通知后,妥善安排好值班工作,生产部特殊部门需值班的同事请主管将各部门值班表于20xx年4月1日下午17:00以前报人事行政周艳处。
三、各部门要加强对值班人员的管理,认真落实公司突发事件预案制度,切实做好公司防火、安全、保卫等工作,发现苗头要及时向公司办公室值班人员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