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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材料和办理流程

2022-04-03 来源:爱go旅游网

1、办理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由单位经办人提供);《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申请表》一式三份;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京固定住所证明(提供其中一项即可):自己在京有住房,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租赁房屋的,提供派出所和房管部门出具的准许房屋出租的证明以及与业主签订的租房协议;租赁公房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证明;借住亲友住房(私房)的由居委会出具相关证明和房产证;聘用(劳动)合同;(由单位提供);在申请单位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本人持身份证到地税部门打印,税单注明由本单位代扣代缴并加盖单位财务章);在申请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缴存情况;近期一寸同版免冠彩色照片一张;诚信声明;(本人签字、单位负责人签字,还要加盖公章)配偶和子女随往的还需提供:结婚证书、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在京聘用单位的聘用合同、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等。

2、流程:申请人资料准备齐全后,向聘用单位提出办理工作居住证申请;聘用单位在北京市的工作居住证的系统中注册,注册成功后使用单位注册的登陆名和密码进入本单位系统为员工注册。个人登录之后需要填写个人信息以及工作情况、教育情况、奖励情况、随往人员等,最后提交申请,单位向其所在区县人事局申请;区县人事局审核合格报市人事局审批;市人事局审批通过后由区县人事局制作证件反馈聘用单位,由聘用单位将证件交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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