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比式陈列
2、重复陈列
3、对象陈列
4、层次性陈列
5、场景陈列
6、广告陈列
1.对比式陈列是指在服饰商品的色彩、质感和款式上,或是在设计构图、灯光、装饰、道具、展柜、展台的运用上,采用对比式设计,形成展示物间的反差,达到主次分明、相互衬托的展示效果。
2.重复陈列是指同样的商品、装饰、POP等陈列主体或标识、广告等,在一定范围内或不同的陈列面上重复出现,通过反复强调和暗示性的手段,加强顾客对服饰商品或品牌的视觉感受。
3.对象陈列它的含义是:通过突出产品的功能、特点,或利用道具、移动造景手段,强调产品的目标顾客,使展示和宣传具有明确的目标,并且可以加强与顾客的沟通,有助于提高与顾客的亲和力,达到引起顾客兴趣和好感的作用。
4.层次性陈列是将同一卖点的不同商品、同一品牌的不同产品和消费需要的不同,按照一定的分类方法,划分层次依次摆放,使顾客能迅速确定自己的购买目标,方便快捷地进行选择和购买。
5.场景陈列是指利用商品、饰物、背景和灯光等,共同构成不同季节、不同生活空间、不同自然环境及不同艺术情调等场景,给人一种生活气息很浓的感受。
6.广告陈列是指用平面广告、各种类型的POP、现场播放的影视广告和语音广告,来强调广告效应的陈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