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宪的网络解释是:邦宪邦宪,bāngxiàn,汉语词汇,意思是国家大法。借指执法官,如御史大夫,刑部尚书﹑侍郎等。
邦宪的具体解释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为您介绍:
一、词语解释 【点此查看邦宪详细内容】
1.《诗.小雅.六月》:'文武吉甫,万邦为宪。'毛传:'宪,法也。'后因以'邦宪'指国家大法。2.借指执法官,如御史大夫,刑部尚书﹑侍郎等。
二、基础解释
《诗.小雅.六月》:/'文武吉甫,万邦为宪。/'毛传:/'宪,法也。/'后因以/'邦宪/'指国家大法。借指执法官,如御史大夫,刑部尚书﹑侍郎等。
三、综合释义
《诗·小雅·六月》:“文武吉甫,万邦为宪。”毛传:“宪,法也。”后因以“邦宪”指国家大法。唐韩愈《顺宗实录一》:“宜加贬黜,用申邦宪。”宋曾巩《张颉知均州制》:“内不能统齐士吏,外不能绥靖华夷,致兹绎骚,自干邦宪。”清严允肇《送宋荔裳按察四川》诗:“大夫秉邦宪,兢兢志靡他。”借指执法官,如御史大夫,刑部尚书、侍郎等。唐韩愈《为裴相公让官表》:“既领臺纲,又毗邦宪。”马其昶校注:“陈景云曰:元和十年,晋公以中丞兼刑部侍郎,故曰又毗邦宪,非别除也。”唐韩愈《祭马仆射文》:“公兼邦宪,以副经纪。”旧注:“十二年,以摠兼御史大夫,充淮西行营诸军宣慰使。”
四、汉语大词典
(1).《诗·小雅·六月》:“文武吉甫,万邦为宪。”毛传:“宪,法也。”后因以“邦宪”指国家大法。唐韩愈《顺宗实录一》:“宜加贬黜,用申邦宪。”宋曾巩《张颉知均州制》:“内不能统齐士吏,外不能绥靖华夷,致兹绎骚,自干邦宪。”清严允肇《送宋荔裳按察四川》诗:“大夫秉邦宪,兢兢志靡他。”(2).借指执法官,如御史大夫,刑部尚书、侍郎等。唐韩愈《为裴相公让官表》:“既领台纲,又毗邦宪。”马其昶校注:“陈景云曰:元和十年,晋公以中丞兼刑部侍郎,故曰又毗邦宪,非别除也。”唐韩愈《祭马仆射文》:“公兼邦宪,以副经纪。”旧注:“十二年,以总兼御史大夫,充淮西行营诸军宣慰使。”
五、关于邦宪的词语
六、关于邦宪的诗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