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22:27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7 18:47
您好,不算视同缴费年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
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法条: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第五十一条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7 18:48
在92年以前参加工作的都没有社保,那段时间的工龄就按视同缴费计算。在领失业救济金期间,可以不交社保。但是一旦有了工作就得交社保。两年不交社保,到时候缴费年限就会少两年。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7 18:48
当然不是了,领失业金期间也可以自由职业者身份缴纳社保,如果你不交的话,就是空档,怎么可能跟你视同缴费,保持累计计算中间两年没有,就是把前后的加起来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7 18:49
你还忽视了一个规定,领取失业金期间继续享受医疗保险,领取失业金期间还允许继续缴纳社保,因此不缴纳就不算缴费年限。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7 18:50
领取失业金期间免交社保的两年不能视同缴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