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老年综合津贴何年改为现金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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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1日起,具有本市(上海)户籍且年满65周岁的老年人,可以享受津贴。

  津贴标准按照年龄段共分为五档,具体如下:

  (一)65-69岁,每人每月75元。

  (二)70-79岁,每人每月150元。

  (三)80-岁,每人每月180元。

  (四)90-99岁,每人每月350元。

  (五)100岁及以上,每人每月600元。

  津贴标准将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由市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建议,报市*同意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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