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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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12:24
一般而言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当然这个一般是与当地*有关,有的地方是一个月之内必须个小孩办户口,有的是一年,有的地方没有*,所以具体的要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比较准确。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12:24
一般来说,新生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向父亲或者母亲户籍地派出所申报户口。
比如,《江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九条 婴儿(包括违反计划生育*出生的婴儿)出生后应在一个月内,持以下证明材料向婴儿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一)《出生医学证明》;
(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
(三)父母的《结婚证》(非婚生育的提供非婚生育说明);
(四)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人员,需同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人员,在助产机构出生的,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在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