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后被审判后到监狱服刑如何称谓?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3-15 0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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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15 07:16

不能把服刑人员叫做罪犯!应该称呼为“服刑人员”——这里有一个深层次的原因——因为正在服刑的人不一定是有罪的。有些服刑人员经过自己和有关人员的申诉以及相关部门查证后,证明不是犯罪当事人,则有可能被最终改判甚至释放——也就是说,他们很可能根本就没有犯罪而是之前被错判了。所以,把服刑人员都称为罪犯或者犯罪分子,一定也是不合适的。正确称呼服刑人员的方法就是称他们为“服刑人员”才对,没有服刑而处于其他情况被拘押的人员,更不能被称呼为罪犯,而应当称之为“在押人员”。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15 08:34

是缓刑。
根据刑法规定,对于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符合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不会被收监服刑,而是先进行社区矫正,并根据其在缓刑考验期内的表现来确定是否需要实际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刑法》
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六条 【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七十七条 【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规或者*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15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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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规定,对于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符合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不会被收监服刑,而是先进行社区矫正,并根据其在缓刑考验期内的表现来确定是否需要实际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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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15 12:00

已决犯在法律上称为罪犯,在实践中还有相对隐晦的叫法,服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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