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5年工伤伤残津贴调整的通知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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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16:48

  按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2015年调整工伤人员相关待遇的通知》规定,伤残1-4级工伤人员每人每月增加伤残津贴300元。伤残5-6级工伤人员由社保经办机构发放伤残津贴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35元;由企业支付伤残津贴的人员,可参照此标准执行。享受生活护理费待遇的工伤人员,其生活护理费暂按原标准领取,待各地2014年月平均工资颁布后,按照生活完全、大部分、部分不能自理3个等级,其生活护理费分别调整为2014年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每月增加供养亲属抚恤金130元。按照我省《临时工因工致残待遇的暂行办法》按月享受致残补助费的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原临时工工伤人员,其每月致残补助费调整为1800元。相关待遇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16:49

工伤伤残津贴调整的通知,可以直接咨询当地劳动部门的,电话:12333。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16:48

  按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2015年调整工伤人员相关待遇的通知》规定,伤残1-4级工伤人员每人每月增加伤残津贴300元。伤残5-6级工伤人员由社保经办机构发放伤残津贴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35元;由企业支付伤残津贴的人员,可参照此标准执行。享受生活护理费待遇的工伤人员,其生活护理费暂按原标准领取,待各地2014年月平均工资颁布后,按照生活完全、大部分、部分不能自理3个等级,其生活护理费分别调整为2014年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每月增加供养亲属抚恤金130元。按照我省《临时工因工致残待遇的暂行办法》按月享受致残补助费的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原临时工工伤人员,其每月致残补助费调整为1800元。相关待遇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16:49

工伤伤残津贴调整的通知,可以直接咨询当地劳动部门的,电话: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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