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净利润的10%计提盈余公积 2、按净利润的20%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会计分录怎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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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税后利润的10%计提时:
借:利润分配-计提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
2、结转时: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计提盈余公积初学者在编制会计分录时,可以按以下步骤进行:
第一:涉及的账户,分析经济业务涉及到哪些账户发生变化;
第二:账户的性质,分析涉及的这些账户的性质,即它们各属于什么会计要素,位于会计等式的左边还是右边;
第三:增减变化情况,分析确定这些账户是增加了还是减少了,增减金额是多少;
第四:记账方向,根据账户的性质及其增减变化情况,确定分别记入账户的借方或贷方;
第五:根据会计分录的格式要求,编制完整的会计分录。利润分配是企业在一定时期 (通常为年度) 内对所实现的利润总额以及从联营单位分得的利润,按规定在国家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分配。利润分配的程序一般分为三个阶段:(1) 以企业实现的利润总额加上从联营单位分得的利润,即企业全部所得额,以此为基数,在缴纳所得税和调节税前,按规定对企业的联营者、债权人和企业的免税项目,采取扣减的方法进行初次分配。所扣除的免税项目主要有:分给联营企业的利润、归还基建借款和专用借款的利润、归还借款的利润、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和奖励基金、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利润以及企业各种单项留利(如留给企业“三废”产品的净利润、国外来料加工装配业务留给企业的利润) 等。对于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企业,在进行税前利润分配后,应在承包经营期内按承包合同规定的形式 (上交利润递增包干,上交利润基数包干超收分成等) 上交承包利润,不再计征所得税和调节税。全部所得额扣除初次分配后的余额,即为企业应税所得额。(2) 以企业应税所得额为基数,按规定的所得税率和调节税率计算应交纳的税额,在国家和企业之间进行再次分配。应税所得额扣除应纳税额后的余额,即为企业留利。(3) 以企业留利为基数,按规定比率将企业留利转作各项专用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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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盈余公积时
借:利润分配-提取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
2、分配利润时
借:利润分配-应付普通股股利
贷:应付股利(应付利润)
支付时,如果股东是自然人,需代扣个人所得税。如果是向法人股东分配利润,则无需扣个人所得税
借:应付股利
贷:现金
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3、将上述1、2、转入未分配利润科目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提取盈余公积
-应付普通股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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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提盈余公积
借:利润分配-提取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同时结转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提取盈余公积
宣布分配利润
借:利润分配——应付股利
贷:应付股利
同时结转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应付股利
一般分配利润年终进行,月度不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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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任意盈余公积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应付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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