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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以确认,你是通过租用取得的土地,而且是农地,征地拆迁时必须配合拆迁。
二、你要提供尽可能齐全的证明材料,包括用地合同、投资原始票据、工程建设费用证明、公司合法证明等。
三、你获得的补偿
1、建筑物补偿 因为没有土地证,也就没有产权证,硬化土地、修建厂房、道路不可能按法定标准补偿给你,一把酌情据实补偿。
2、构附着物补偿,包括花花草草,水电等设施,据实补偿。
3、搬迁费 公司是注册了的,拆迁要给予搬迁费,要清点机械设备。
4、其他补偿 考虑到你给农民的赔偿,会适当给你一部份补偿,不会是全部。
四、程序
1、清点所有设施、建筑数量、尺寸,测算补偿金额
2、洽谈。最终通过洽谈确定最终金额。
3、如果你不满意价格,在对方手续齐全、合法的情况下,可以进行强拆。强拆后继续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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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你租用该土地的行为,该土地是属于国家所有土地还是集体所有的土地,如果是集体所有的土地,只能由本村村民来承包经营。
2.该组用地的性质是农场的地,属于农用地,你租来在该土地上建造了厂房、机器设备等,改变了该土地的性质,根据土管法规定,严禁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有的需要审批的需要办理审批手续,如果没有经过审批,那么可以由相关部门将该要求土地上的建筑物等拆除,恢复原状,如果是经过合法审批手续的话,那么可以要求对该地上的添附物进行补偿,具体详细咨询所在地的土地管理部门,或许每个地方*规定不一样。
第四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第十四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第六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第七十六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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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农场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农场有土地使用权。
【2】这是土地承包,提问者可以拿出和农场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来,你们建厂房修路,是否合同里都有,因为你们已经改变农田性质。
【3】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征收土地按照被征收土地原来用途补偿。
补偿的项目有:土地补偿费
安置补助费
地上附着物
【4】如果你们建立工厂,经过土地规划部门批准,各种证件齐全,是可以拿到“地上附着物”补偿的。
具体补偿标准有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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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首先提问者说土地是租的,最初签订的原始租约合同原件是否在,请核实。其中特别要明确的注目了出租方是谁,全称。
其次,如果如你所说土地是农场的,那是属于集体用地,同样也是属于国家的,这时你最好前往你们当地查清楚该集体用地究竟是属于哪里;
第三,找你们当地的法律机构,给你证实你是合理合法的取得了该地块的使用权;
第四,把你所有的前期投入列出各项原始记录,并予以证明(最好是第三方证明),这个你可以咨询你们当地的法律机构或者你私人关系好的律师朋友;
第五,结合你自己能够收集汇总的所有材料,你自己去当地*规划、房产等部门去收集所有相关拆迁管理的*。
接下来相信阁下晓得么样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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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国家征收,则需要对你们的房屋、机器设备及经营性损失进行补偿。如果是福建的可以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