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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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3 11:32
院长职责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法规及上级的指示,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办院方向。
2、认真落实院长负责制,领导和协调全院医疗、业务及行政、总务工作,对医院的人、财、物及设备统一指挥调度。对医院工作的重大问题,经集体讨论后由院长做出决策。制定医院工作计划,按期布置、检查、总结工作,并向领导小组汇报。
3、科学管理医院,统筹各项工作,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医疗质量,降低医疗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和效益。
4、教育职工树立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思想,努力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建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素质的职工队伍。
5、督促检查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6、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所属各级医务、技术人员和副院长以下行政管理人员的聘用、解聘、任免,经院长提名,领导小组考察,由院长聘任,领导小组通过。
7、根据有关奖惩规定,对职工进行奖惩和惩罚。
8、搞好医院发展建设工作,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为职工办一些实事。
9、院长外出或因故不能执行职务时,指定一名副院长负责全面工作。
二、副院长职责
1、副院长是院长的助手,在院长的领导下,分管某一方面的工作(包括医疗、医技、门急诊、护理、药剂、行政、预防保健、后勤等),并对院长负责。
2、副院长要主动为院长出谋献策,认真抓好落实,加强院长对行政业务工作的领导和指挥。
3、副院长在其分管工作中,受院长的委托,行使院长有关职权,并对其分管所涉及的职能部门实施领导。重大问题应及时向院长请示、汇报。
4、副院长对院长的决定有不同意见时,可以提出、保留或向上级反映,但在行动上必须执行院长的决定。
5、院长应经常与副院长商量有关工作、交流意见,支持副院长的工作,不能独断专行。
6、分管各方面工作的副院长,在院长领导下:
(1)、督促检查医疗制度、行政工作制度、各岗位职责、医护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2)、负责组织和检查门诊、病区、急诊工作,以及危重病人的入院情况。
(3)、深入科室,了解和检查诊断、治疗及护理情况,定期分析医疗指标,采取措施,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领导对重危病人的会诊、抢救工作。
(4)、负责组织全院医务人员的继续教育、考核、晋升工作。
(5)、负责领导全院的中西医科学研究及医疗业务统计与病案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检查本院负担的分级医疗工作,指导所担负社区的机关、工厂等单位的职业病,多发病的防治工作。
(7)、组织、检查本院门诊的转诊、会诊、疫情报告及医疗保险、预防保健和卫生宣教工作。
(8)、负责督促检查医院的综合治理、爱国卫生运动工作。
(9)、负责督促检查后勤保障工作;保证临床及医院工作需要。
(10)、负责聘用专家的生后、工作条件、工作环境、绑带教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