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7:02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04:50
辞职老板不发工资解决办法:1、找公司负责人协商,能协商解决就协商解决。2、协商不成,可以去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3、可以去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企业支付员工工资等。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04:51
员工辞职,是需要进行工作交接,如果员工没有违反公司任何规定,而公司不给员工发剩余工资。
那么,员工应该收集好相关资料,然后去当地人社局的劳动仲裁部门,通过举证为自己维权。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04:51
员工辞职,公司不给发剩余的工资,说明公司对你的辞职是不满意的,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举报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04:52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报酬,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在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后,仍不支付的,用人单位还需要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04:52
首先这是公司单方面违法行为。可以直接找公司问明情况,属有意行为还是公司确有生产经营困难,决定下步行动。如为有意行为可以拨打12333电话举报,由公司上级主管行政部门协商解决,大多问题都能解决,也可以带上合同、工资凭条等证据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申请仲裁,这种情况一般胜诉,总之要充分运用法律维护正当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