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额的付款单位不写名称只填税号可以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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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03:04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开票的要求分对应的对象,如果对方是正式单位,必须填写名称,税号,选填地址电话开户行帐号等,非盈利机构及机关单位也需要填写单位组织机构编号。对于开具给个人的,可以只开名称,详见7月30日总局关于金税3期普通*的管理公告。

拓展资料:

《*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专用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80号)规定,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纳税人使用不符合规定*特别是没有填开付款方全称的*,不得允许纳税人用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和财务报销。

根据上述规定,开具*时应当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定额*也是*的一种,也应按上述规定执行。付款人收到不符合规定的*不得用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和财务报销,建议在付款时按规定取得*。

以上回答供您参考,希望可以帮到您,欢迎您为我们点赞及关注我们,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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