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6:56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03:04
你好!手撕*,在*正面,盖章清晰,不要和国税印制的重叠就行,一般是盖在空白处的。
全国统一*监制章没问题
全国统一*监制章是税务机关管理*的法定标志,其形状、规格、内容、印色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现行的"*监制章"形状为椭圆型,长轴为3厘米,短轴为2厘米,边宽为0.1厘米,内环加刻一细线,上环刻制“全国统一*监制章”字样,中间刻制“国家税务总局”字样,下环刻制“××省(区、市)税务局”字样。字体为楷体7磅,印色为大红色。
中文名
全国统一*监制章
监制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
目录
1 简要描述
2 规格式样
3 应用领域
简要描述
编辑
全国统一*监制章作为税务机关管理*的法定标志,也是鉴定*真伪的重要依据,各级相应管理部门务必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套印使用。
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各省(区、市)税务局”]将启用新的*监制章。*电子普通*(含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普通*,下同)版式文件上的*监制章,相应修改为各省(区、市)税务局新启用的*监制章。
规格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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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的"*监制章"形状为椭圆型,长轴为3厘米,短轴为2厘米,边宽为0.1厘米,内环
加刻一细线,上环刻制“全国统一*监制章”字样,中间刻制“国家税务总局”字样,下环刻制“××省(区、市)税务局”字样,下环字样例如:“江苏省税务局”、“上海市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字体为楷体7磅,印色为大红色 [1] 。
应用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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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应套印全国统一*监制章。但对国有、铁路、民航客运等行业的专业票据(*),经国家税务总局许可,由*各部委相关主管部门自行管理,可不套印*监制章。但归上述部门分管的非国有单位或租赁经营等形式所使用的专业票据(*),统一纳入税务机关管理的*范畴。通过以上我说的你应该明白你的*是否能用了,可以退回去重新盖一下章哈!祝工作顺利望采纳不胜感激!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03:05
这是不可以的。定额*也是*的一种,所以*的页面上必须要有完整的*专用章,像这种只有骑缝的章是不可以的,也是不能作为报销凭证的。可以让销售方重新盖一个完整的*专用章,或者是退回去重新换一张有完整印章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03:05
不可以的,*章必须完整清晰,才能入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