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拍卖的人可以撤销拍卖的器械 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7:11

我来回答

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07:33

不可以。
如果是*执行拍卖的器械,只有*才能撤销。
如果是器械的所有权人让拍卖公司拍卖的器械,只有所有权人要求才能撤回不拍。
其他人是无权撤的。
即:申请拍卖的人如果不是器械的所有权人,例如他只是器械所有权人的债权人,向*申请执行的,器械进入拍卖程序后,只有*可以撤销拍卖,他只能提供债务人已还清债务的证据,向执行的*申请终止拍卖程序而已,他是无权直接撤销器械的拍卖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07:33

申请拍卖的人可以撤销拍卖的器械吗?
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为了进一步规范民事执行中的拍卖、变卖措施,维护当事人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人
民*民事执行工作的实践经验,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后,
人民*应当及时进行拍卖、变卖或者采取其他执行措施。
第二条人民*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进行变价处理时,
应当首先采取拍卖的方式,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人民*拍卖被执行人财产,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
拍卖机构进行,并对拍卖机构的拍卖进行监督,但法律、司法解释另
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条对拟拍卖的财产,人民*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
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对于财产价值较低或者价格依照通常方法容易
确定的,可以不进行评估。
当事人双方及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不进行评估的,人民*应当
准许。
对被执行人的股权进行评估时,人民*可以责令有关企业提供
会计报表等资料;有关企业拒不提供的,可以强制提取。
第五条评估机构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后经人民*审查确定;协
商不成的,从负责执行的人民*或者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
院确定的评估机构名册中,采取随机的方式确定;当事人双方申请通
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评估机构的,人民*应当准许。
第六条人民*收到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报告后,应当在五日
内将评估报告发送当事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
系人对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评估报告后十日内以书面形式
向人民*提出。
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评估机构、评估人员不具
备相应的评估资质或者评估程序严重违法而申请重新评估的,人民法
院应当准许。

声明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