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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3 0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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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4-24 01:14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有期限的,到期后系统自动作废该项附加扣除
可以登录个税APP自行查看现在还在执行的专项附加扣除项。另外,每年年底要及时维护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4-24 01:15
打开手机个税App
输入个人账户和密码登陆进入
进入之后,点击“常用业务”中的“信息查询”
你可以查看自己目前添加的专项扣除信息
点击所添加的信息
还可以查看详细的信息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4-24 01:15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有期限的,到期后系统自动作废该项附加扣除可以登录个税APP自行查看现在还在执行的专项附加扣除项。另外,每年年底要及时维护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提问我专项附加三项,赡养老人两个2000,小孩读书2000,为什么我的专项扣除只有每个月2000,上个月专项累计22000,这个月反而变成16000了
回答小孩子教育按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标准扣除,老年人按最高2000元标准扣除。参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章到第七章内容:第二章 子女教育第五条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第六条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第七条 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第七章 赡养老人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4-24 01:16
如果你在跨年的时候做了新一年度专项附加扣除的申报,年中减少了,一般是其中某一项的期限过了,比如房屋租金申报的时候是要填截止日期的。这个没关系,你看一下是不是有到期的。如果有,并且现在还应该享受的话,补报就可以了,补报后会在下一个月缴纳个税时或汇算清缴时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