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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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03:18
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后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证件和材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离婚协议书、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2张2寸单人近期免冠照片等),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千零七十七条和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离婚登记按如下程序办理:
1、申请: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结婚证和有效身份证件,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2、受理:
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3、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审查: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限届满的日期),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证件和材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离婚协议书、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2张2寸单人近期免冠照片等),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办理。
5、颁发离婚证。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03:18
双方都同意离婚,需要先到民政局申请离婚,冷静期结束后,共同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
需要以下证件材料:
1、结婚证原件。
如果结婚证信息与户口本、身份证信息不一致,需要补领结婚证,补领结婚证的第二天可以办理离婚登记。
2、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原件。
需要户口本原件首页、本人页,首页三个印章必须清晰可见,户名户号相符,派出所章前后一致,户口本本人页须显示姓名、身份证号、婚姻状况(必须修改为已婚)。
集体户口不能懈怠原件的,可使用复印件加盖派出所公章或者单位红色公章。集体户口本人页需要携带原件。
3、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初审
初审无误后,发给双方《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冷静期需要提交的材料
冷静期一方不愿离婚的:
(1)离婚冷静期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2)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
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需提交:
(1)结婚证原件
(2)户口本、身份证原件,要求同上。
(3)离婚协议书。(办手续时抄录正式表格,不能有任何涂改。)
(4)双方每人两张单人近期同版2寸半身彩色免冠照片。
(5)携带《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军人需要提供身份证、军官证、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原件,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必须是团级以上*处开具的固定格式原件,且在有效期之内。
注意事项
(1)女方怀孕期间,任意一方不会写字,身份证过期、损坏无法读取,不能办理离婚登记。
(2)双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离婚协议生效后不能更改,如需修改,需要到*起诉。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03:19
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已经失效,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 *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居民、澳门居民、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居民、澳门居民、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居民、澳门居民、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03:19
双方都同意离婚的情况,属于协议离婚。协议离婚必须要依法办理离婚登记。夫妻双方要先亲自到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申请。要带上的资料有:户口证明、身份证、所在单位或村委会/居委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申请完成之后,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离婚条件进行审查,审查期内夫妻双方可以撤回离婚申请;最后,婚姻登记机关会给通过审查的夫妻予以离婚登记、发放离婚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自愿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