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拒交物业费,什么情况下,会判业主胜诉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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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09:38

物业服务企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业主以违规收费为由提出抗辩的。*会予以支持,*还会予以支持的包括以下两点:

(一)物业服务企业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业务一并委托他人而签订的委托合同; 

(二)物业服务合同中免除物业服务企业责任、加重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责任、排除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主要权利的条款。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如下:

第二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请求确认合同或者合同相关条款无效的,人民*应予支持: 

(一)物业服务企业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业务一并委托他人而签订的委托合同; 

(二)物业服务合同中免除物业服务企业责任、加重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责任、排除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主要权利的条款。 

前款所称物业服务合同包括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第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业主以违规收费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应予支持。 

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退还其已收取的违规费用的,人民*应予支持。 

扩展资料: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不予支持。

第九条 物业服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退还已经预收,但尚未提供物业服务期间的物业费的,人民*应予支持。 

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拖欠的物业费的,按照本解释第六条规定处理。 

第十条 物业服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业主委员会请求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服务区域、移交物业服务用房和相关设施,以及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和由其代管的专项维修资金的,人民*应予支持。 

物业服务企业拒绝退出、移交,并以存在事实上的物业服务关系为由,请求业主支付物业服务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的物业费的,人民*不予支持。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09:39

业主拒交物业费,会判业主胜诉的情况如下:

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请求确认合同或者合同相关条款无效的,人民*应予支持:

(一)物业服务企业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业务一并委托他人而签订的委托合同;

(二)物业服务合同中免除物业服务企业责任、加重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责任、排除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主要权利的条款。

前款所称物业服务合同包括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另外,以下情况可以拒绝交物业费:

1、未签物业服务合同

如果业主没有跟物业公司签订物业合同,也没有与业主委员会签订物业合同,自然就不存在需要交纳物业费的义务了,但如果物业公司已与业主委员会签订了合同,并没有与业主个人签订,那么你仍需要缴纳物业费。

2、房屋验收不合格

大家都知道,房屋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购房者是有权拒收房屋的,开发商在进*屋交付时应向购房人提供房屋验收合格的证明;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开发商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文件不齐全的情况下,业主可以拒收房屋,物业费用也不产生。

3、物业提供的额外服务

如果物业公司提供合同未约定或者未经业主同意的服务,那么业主将有权拒交物业费,即便物业公司起诉业主,也得不到*的支持。

4、物业资质有问题

一般来说,物业公司收取物业费必须经过当地物价局的审核,只有审核通过后,物业公司才有资格收取物业费,否则业主有权拒交物业费,并可向物价局进行投诉。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09:39

拒交物业费毕竟有拒交的原因,如果他有根有据,属于物业问题在先,属于物业应解决而未解决的问题,物业应当先解决业主的问题,业主再缴纳相应的物业费。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09:40

除非业主有非常充分的证据证明物业服务存在严重的瑕疵。业主很多以服务不周为理由拒交,但最终胜诉的少。因为物管涉及面很广,保安、卫生、绿化等约二十多项内容。这管理是动态的、长期的,是否有瑕疵本身很难认定。如果业主单凭一项有问题就拒交,*认为是不能成立的。而且,如果物业管理得不好,那拒交的业主就不会只是一户了,但被起诉的业主,在小区内比例不算高。而且,有时候像房屋漏水、违建未拆,这些不是物业的责任,*会综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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