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失业金领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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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失业人员在失业前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备案;2、失业前用人单位以为职工缴纳失业保险一年以上;3、失业前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1)失业人员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2)被单位考出、除名、辞退等;(3)用人单位一非法手段强迫职工解除劳动合同;(4)失业人员失业符合相关法律规定。4、失业后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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