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上夜班被领导开除,按什么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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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需要看合同中的约定,一般不会。 单位虽然有权利根据工作需要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但是应当同劳动者协商,并取得劳动者的同意。至于白班和夜班或者三班倒这样的特殊事宜应当在 劳动合同 中予以体现。 如果没有体现即双方没有明确约定,就需要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单位单方面强行 解除劳动合同 很有可能构成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可以追究单位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任。

法律客观:

《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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