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租房提取过一次第二次怎么取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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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6 23:42

金取过一次,第二次取时可以用第一次提取公积金时使用的相应材料进行提取。具体材料如下:

1、如果已婚,要提供结婚证书和复印件;

2、已婚人士需要提交丈夫和妻子的身份证及复印件作为鉴定材料,未婚人士也需要提供身份证和复印件;

3、如果有房子的话,需要提供房屋产权证及其复印件,租房子的话提供租赁房屋的产权证书副本;

4、如果是退休的人士,需要提交退休证明;

5、如果是低收入人群的话还需要带上相关的低保证明;

6、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的副本,两次提取的公积金时间最好间隔一年。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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