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的身份信息如何调取?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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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4 17:56

有三种方式调取被告身份信息:
1、在立案后申请*调取;
2、立案后,自己个人查询的话需要*出具调查取证函;
3、如果是立案必须的信息,需要立案前调取,建议委托律师调取。
在一般情况下,*机关不会对个人提供他人的户籍登记信息的。所以,如果在起诉时没有被告的身份信息,可以单独委托律师到*查询被告的户籍登记信息。
在接受委托后,律师持委托书、律师执业证及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可以到*机关查询得到被告的户籍登记信息,之后就可再到*起诉立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  辩护律师自人民*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人民*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第四十一条  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机关、人民*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申请人民*、人民*调取。第四十三条 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人民*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辩护律师经人民*或者人民*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人民*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4 17:56

有三种方式
一、在立案后申请*调取
二、立案后,自己个人查询的话需要*出具调查取证函
三、如果是立案必须的信息,需要立案前调取,建议委托律师调取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4 17:57

如果居住地址和户籍所在地不一样,单纯的知道居住地也很难查到身份信息。可以找*的朋友查,这个是比较方便的。如果单纯找律所就调取这一个信息的话,一般的律所都不太会接的。律师一般都接整个案件的代理,这样的话调取本身就是他份内的事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4 17:57

律师协助调查要看律师所在地的情况
一般两百左右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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