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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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02:08
2013年49岁的龚爱爱户籍所在地为神木县神木镇,曾经担任神木农村商业银行副行长,在2013年2月4号因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被神木警方刑事拘留。公诉人靖边县人民*调查查明,2005年,龚爱爱花费30万元,委托北京一售楼人员为自己和女儿办理了两个北京户口,户籍登记地址在北京市朝阳区。在2006年8月和2008年10月,龚爱爱先后两次委托神木县*工作人员,为其在当地办理了两个假户口和相应的身份证件,所用的姓名分别为“龚仙霞”和“龚爱爱”,利用这些假身份证件,龚爱爱在北京和陕西等地购买了大量房产并注册了公司。
龚爱爱在已有合法户籍和身份证的情况下,2005年在北京购房时付款30万元通过售楼人员为本人及其女儿购买北京市户籍。
2006年8、9月份,被告人龚爱爱让时任神木县*政委的何生发(已死亡)给她重新办理户籍,张新堂在山西省临县*克虎镇派出所以补录户籍的方式为龚爱爱办理了名为龚仙霞的假户籍,后把该户口迁往陕西省神木县神木镇并办理了名为“龚仙霞”的假身份证。2009年至2012年,龚爱爱先后使用该身份证办理了两套房子的房产证并进行了神木县艾丽莎购物有限公司和神木县正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股东登记,该户籍信息于2013年1月19日被神木县*注销。
2008年10、11月份,被告人龚爱爱让何生发再次给她办理一个名为“龚爱爱”的户籍。何生发指使本局民警张新堂(另案处理)为龚爱爱办理假户籍,张又通过他人找到了山西省兴县*维嘉滩派出所为龚爱爱办理了假户籍,后将该假户籍迁入神木县大柳塔派出所,并办理了与其原来真实的身份证号码不同的“龚爱爱”的居民身份证。该户籍信息已于2012年1月6日被神木县*发现重户后注销,但龚爱爱的身份证未被收回,后龚爱爱又用该身份办理了一处房产的产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