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女子取钱,银行人员多给了1600元,要求其返还,对此你怎么看?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23:12

我来回答

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06:16

我认为这么做并不是很好,因为这么做,你肯定是拿不走这1600元的。这只会给自己增加更多的事端,浪费自己的时间。这一个女子这么做的原因,主要是因为她认为银行一直说“离柜概不负责”。那他离开了这个柜台,银行也不应该要找他拿钱。

一.不该这么做

我个人是不建议这么去做的。因为银行它这边是有着各种完善的体系,你就算把这一些钱给拿走了,那他就会去*那边告你。如果说你被告了,那这样子你不但要把钱给还回去,而且还需要浪费你很多的时间。所以说这拿不走的钱,就不要去尝试拿走了。他会给我们招来很多的麻烦事儿。

二.目前很少“离柜概不负责”

这个女子她要拿走这1600元的主要理由,是银行通常会讲离柜概不负责这种话,或者贴着相关的标语。银行讲这种话的原因是希望你在取了钱之后,能够当面把钱给点清楚。如找果说没有当面点清楚,后面走了之后发现钱少了,那就有可能是你自己把钱掉在在外面,这样子再银行拿钱就非常的麻烦。

所以说银行都是需要你当面把钱点清楚之后再走,如果说你离开了这个柜台,如果发现钱少了,那他们就会当做是你把钱丢在了外面。我认为这样的做法也确实是合理的,这样就能够避免掉很多的麻烦,避免掉很多的误会。

三.法律不支持

在相关的法典当中,我们可以看到通过这种方式谋取他人利益的都是属于非法行为。所以按照法律的判决,应该要把这一些钱还给对方。主要来讲还是因为法律不支持你这么做,如果说法律支持的话,那么你就可以随便拿。

 

大家看完,记得点赞+加关注+收藏哦。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06:16

面对这样的情况,我觉得是银行人员的失职行为,但是这个女子也应该还给银行钱,因为这些钱不属于她。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06:17

可以看出来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出现了失误,所以导致银行的损失特别严重,女子应该及时把钱还给银行。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06:17

我觉得女子不应该还给银行的,所以银行的一些工作人员不太负责任,才导致了这样的现象,根据他们的一些规条来看离柜概不负责。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06:18

不是立柜概不负责嘛,银行职员太双标了

声明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