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21:10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9:06
海恩法则在前,海因里希法则在后。
一、提出人不同
1、海恩法则:是德国飞机涡轮机的发明者帕布斯·海恩提出的一个在航空界关于飞行安全的法则,多被用于企业的生产管理,特别是安全管理中。
2、海因里希法则:是美国著名安全工程师海因里希(Herbert William Heinrich)提出的300∶29∶1法则。
二、内容不同
1、海恩法则: 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任何一起事故都是有原因的,并且是有征兆的;它同时说明安全生产是可以控制的,安全事故是可以避免的;它也给了企业管理者生产安全管理的一种方法,即发现并控制征兆。
2、海因里希法则:当一个企业有300起隐患或违章,非常可能要发生29起轻伤或故障,另外还有一起重伤、死亡事故。
三、应用不同
1、海恩法则:多被用于企业的生产管理,特别是安全管理中。许多企业在对安全事故的认识和态度上普遍存在一个“误区”:只重视对事故本身进行总结,甚至会按照总结得出的结论“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大检查,却往往忽视了对事故征兆和事故苗头进行排查
2、海因里希法则:大多数的工业伤害事故都是由于工人的不安全行为引起的。即使一些工业伤害事故是由于物的不安全状态引起的,则物的不安全状态的产生也是由于工人的缺点、错误造成的。因而,海因里希理论也和事故频发倾向论一样,把工业事故的责任归因于工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海因里希法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海恩法则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9:07
,“海恩法则”广为引用:每一起严重事故背后,有着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换个角度理解就是,每一次严重事故,都会有300多次能防患未然的预警。而“墨菲法则”则认为,事情如果有变坏的可能,不管可能性多小,它总会发生。这些理论,对于安全管理,无疑是有益的警醒。小漏洞可能会产生“蝴蝶效应”,酿成大祸,而小问题往往会在各种小事故中被暴露。只有重视这些预警,及时绑好“安全带”,才能消灭那些“变坏的可能”。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9:07
这两个名字是一个法则,翻译不同没区别,作者原名H.W.Heinrich
1936年写了第一版书Instrial Accident Prevention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9:08
具体内容无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