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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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7 06:42
母牛所生的小牛,在法律上的概念为孳息。孳息是指由原物所产生的收益。在民法上,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指因物的自然属性而获得的收益,如果树结的果实、母畜生的幼畜。
法定孳息指因法律所获得的收益,如出租人根据租赁合同收取的租金、贷款人根据贷款合同取得的利息等。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在本案中,小牛是在秦某交付给顾某后母牛所生,所以,无论顾某是否已经将购牛款交付给秦某,该小牛依法已经属于顾某所有。
扩展资料
1、孳息的归属
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
2、孳息的分类
孳息,分为法定孳息和约定孳息。法定孳息,是指基于法律关系所获得的收益,如利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孳息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7 08:00
现实问题
某村子的顾某向秦某购买一头母牛,双方约定由顾某先将母牛牵回,三天后顾某再将购牛款送至秦某家。就在顾某将母牛牵回家后两天,母牛生了一只小牛。第二天顾某送钱至秦某家时,告诉了秦某此事,秦某当即表示小牛是属于自己的,要求马上去顾某家牵小牛,但遭到了顾某的拒绝,顾某将钱交给秦某后即马上离开。
律师解答
母牛所生的小牛,在法律上的概念为孳息。孳息是指由原物所产生的收益。在民法上,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指因物的自然属性而获得的收益,如果树结的果实、母畜生的幼畜。法定孳息指因法律关系所获得的收益,如出租人根据租赁合同收取的租金、贷款人根据贷款合同取得的利息等。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在本案中,小牛是在秦某交付给顾某后母牛所生,所以,无论顾某是否已经将购牛款交付给秦某,该小牛依法已经属于顾某所有。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六十三条 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7 09:35
孳息是民法中的一个法律概念,它指由原物所产生的额外收益。根据民法,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
孳息的法律意义体现在物权法和债权法两个方面:在物权法方面,在当事人没有约定或法律没有特殊规定的情况下,我国采母物主义;在债权法方面,应特别注意买卖合同中,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孳息与交付相联系,而非与所有权相联系。 孳息指由原物所产生的收益。
在民法上,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指因物的自然属性而获得的收益,比如,果树结的果实、母畜生的幼畜,母鸡与其所下的蛋。法定孳息指因法律关系所获得的收益,如贷款人根据贷款合同取得的利息,出租人根据租赁合同收取的租金等。
《物权法》第116条规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而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7 12:00
孳息的原意是指:繁殖生息,出自晋江统《徙戎论》
。法律词条“孳息”的意义是:孳息与原物是彼此分离的,孳息是相对于原物而言的,孳息是原物派生的。应注意法定孳息的种类。
《物权法》有明确解释。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7 14:41
指由某一特定物产生的收益。孳息可以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指根据物的自然属性而获得的收益,如树木所结的果实、母畜所生的幼畜等。法定孳息指基于法律关系所获得的收益,如出租人根据租赁合同收取的租金、出借人根据贷款合同取得的利息等。
孳息的产生有天然和加工之别。尤其是加工孳息,它是加以人工而获得的孳息,如经播种、灌溉、施肥等而产生的谷物、水果等,它已经包含了占有人的劳动。当加工人是善意占有人时,如果仍坚持原物和孳息一并返还,这对善意占有人很不公平。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还会对物的价值的发挥产生负面影响。因为当善意的无权占有人在不能肯定自己是否对物享有权利时,如果不保护他对该物的孳息享有权利,他便不会使该物有更大的收益。因此,无论从保护善意无权占有人利益的角度,还是从社会利益方面考虑,都应该保护善意占有人享有加工孳息的权利。当然法律并不是只保护善意占有人的加工孳息,如果天然孳息当中包含善意占有人的付出,如山中自然生长的树木,无权占有人就树木生长本身并没有加以任何外在人力,但他却一直对该树木尽了照管义务。此时,尽管孳息应随原物一并返还,但应支付善意占有人一定的报酬。当然,这只是从孳息的一种分类来谈对善意占有人的保护问题。再比如,孳息有已分离孳息和未分离孳息,前者如被风雨打下的葡萄,后者如生长在葡萄藤上的葡萄。一般情况下,未分离孳息应该和原物一并返还,此时善意占有人的劳动付出可转化为费用向所有人请求偿还。已分离的孳息如果善意占有人对该孳息的产生付出了劳动的,当然可以享有该孳息的所有权。总之,当物权人行使原物返还请求权时,其孳息的返还与否时应区别对待。恶意占有应是无条件的一并返还,善意占应以保护善意占有人的利益为原则,即如果孳息的产生跟占有人的劳动直接有关,那么该孳息应由善意占有人所有;如果孳息的产生虽与善意占有人无直接关系,但他对孳息的收获等尽了照管等义务的,孳息一般仍归原物所有人享有,但应给善意占有人适当报酬。当孳息与原物不可分时,二者应一并返还给所有人,但善意占有人付出劳动的,所有人应返还给善意占有人孳息的价款或适当的报酬。另外,当孳息是可消费物时并已被善意占有人消费了时,善意占有人不再负返还义务,当然他也不再享有向所有人要求支付劳动费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