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女婿带保镖上门殴打岳父反被杀一事?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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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00:03

正当防卫以及过度防卫的判定标准一直是一个颇具争议的话题,但其实这个判定标准有着极为完善的规定,所以说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不会冤枉好人的。这起案件从严格意义上来讲是属于一个正当防卫事件的,首先在这起案件发生之前女婿就已经雇佣多名保镖对岳父进行多次恐吓以及殴打,并且在这段时间之内岳父以及其家人已经报案数次,但女婿却没有任何悔过的意图,殴打和恐吓的行为更是愈演愈烈。女婿的这位保镖在最后一次进行殴打时被岳父反杀,从当时的监控以及视频来看,岳父所采取的防卫行为是一个标准的正当防卫,所以自然也不会受到处罚。


这起案件因为信息量太大需要进行细致的调查,所以从审判到结束经历了将近一年的时间,但最后还是给了这位岳父一个清白。从这起案件的始末发展来看,女婿之所以雇用保镖上门殴打,是因为怀疑妻子有了外遇,这无疑是一个极为荒唐的理由,退一步来讲就算妻子真的有了外遇,也不是他进行长时间殴打恐吓的理由。并且岳父在此期间多次进行报警,女婿却仍然没有悔过之心,这种行为无论是在道德上还是法律上都极为恶劣的。

除此之外,虽然说岳父的刀是直接刺向保镖的心脏导致其死亡,但是就从相关部门所提取到的反杀视频来看,岳父在遭受数拳之后已经因受伤而直不起身子来。在这样的情况之下岳父是看不清保镖的心脏位置的,所以说刺向保镖心脏这种行为并不属于故意杀人的范畴,而是属于正当防卫,若是不及时进行防卫的话,那么很可能会让自己以及家人受到更为严重的伤害。


综上所述,我认为这件事的主要过错方就是女婿以及保镖,而岳父在受到长时间的殴打之后选择保护自己,不构成过度防卫,自然也不需要负刑事责任。但女婿仍然需要对保镖的家人进行赔偿,毕竟这起案件的罪魁祸首就是这位女婿。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00:03

只能说不作死就不会死

这名男子叫沈某,他怀疑分居的妻子已经了有了新欢。于是他带着请来的职业保镖王某到岳父朱某某家里*。10多天后呢,王某某又奉命前往殴打朱某某,结果被朱某某捅了一刀,最终失血过多导致死亡。

后经过*调查发现,在此事故之前,犯罪嫌疑人沈某嫌疑人曾经纠集长保镖王某某等十余人前往岳父朱某某家中,对朱女士与朱某某实施殴打,导致两人轻微伤。第二日,他又带人在朱某某家门口及两辆轿车上喷涂侮辱性语句,造成物损价值2万余元。

事发当日,保镖王某某又一次来到朱某某家,准备继续教训朱某某。两人在小区楼道门口遭遇,王某某挥拳重击朱某某数下后,朱某某掏出随身携带的折叠弹簧刀刺中了王某某左胸。见状,王某某自行离开现场。第二天,小区居民在绿化带内发现王某某的尸体,经鉴定,王某某系因失血性休克死亡。 

在法庭上,朱女士出示了沈某发送的威胁短信。因为此事他们一家曾13次报警求助,民警执法记录仪视频也可以证实沈某等人长期滋扰、威胁、殴打朱女士一家,甚至在*面前依然扬言要24小时跟踪,继续殴打他们。

沈某纠集的王某某等人都是职业保镖或健身教练或体育学院的学生。王某某与朱某无论在年龄还是体能体格上都相差悬殊。如果不是因为携带了弹簧刀,命丧黄泉的可能是朱某某。

在法庭上,*所出示的证据也证明朱某某是在被王某某殴打后才挥刀刺向王某某。被刺后的王某某还连续两脚将朱某某踹飞。案发后,朱某某向警方报警,并且交出了涉案刀具。最终宝山区*同意*机关依法撤回对朱某某的移送审查起诉,宣告其无罪。 而沈某则因为涉有其他违法行为被*提起诉讼。

对于夫妻之间不管有怎么样的矛盾,都不应该将他人牵涉其中。婚姻到了分居的地步,要么改*度挽回婚姻,要么和平分手,好聚好散。沈某某不仅殴打妻子,甚至殴打岳父实在是不该。

不管怎么样,妻子和岳父都是自己曾经的家人,如此对待实在不妥。无论是妻子还是岳父,在体能上都是弱者,朱某某居然聘用职业保镖、健身教练来殴打他们,分明是要取人性命,简直就是没有人性。

岳父随身携带刀具,也是实属无奈,即使伤人性命也是迫不得已。只是沈某最终还是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还偶可能面临高额的赔偿,可以说典型的不作死就不会死。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00:04

正常防卫。女婿带保镖而且还是殴打自己的岳父,而且还是上门殴打,岳父这完全是正当防卫。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00:04

这本身就是一件性质很恶劣的事情,这岳父应该只是出于防卫过当吧。希望法律能给他们一个公正的裁判吧,好给家人一个安慰。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00:05

对于女婿带保镖上门殴打岳父反被杀这种事情,个人认为有问题好好坐下来谈就好,没必要整天打打杀杀的,其实也没有多大的矛盾和仇恨,更何况是自己的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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