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亚仲裁后申请强制执行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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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17:30

仲裁机构作出的国内仲裁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由被执
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其级别管辖的规定参照各地*受理诉讼案件的
级别管辖的规定确定
你的案子应该是公司所在地基层*管辖。

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_陈**_
性 别: 男
出生日期: 19**年*月*日
住 址: 北京市**区12号楼3门102号

被申请人:__***有限公司__ ___
法定代表人: **
单位地址: 北京市**区129号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因 劳动争议 一案,业经_朝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于___2011____年__6_月__15_日作出(2011) 京朝劳仲 字第_00**号裁决书,现裁决已生效,被申请人拒不遵守裁决履行。为此,特申请贵院给予强制执行。

请求事项:要求按照(2011) 京朝劳仲 字第_00**号裁决书内容,强制被申请执行人执行以下事项:
_1、2010年7月出勤工资66.44元及25%经济补偿金1661.61元;
2、2010年第一季度奖金9000元及25%经济补偿金2250元;________________
以上金额合计19558.05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依据: 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6条第1款之规定,特向人民*提出申请强制被申请人执行上述事项。

此致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

申请人:______ _

2011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附:生效裁决书_______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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