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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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15:50
今年,宁波市已正式印发了《宁波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落户暂行办法》,我贴上来给你看看: 1.申请对象:
宁波市行政区域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非本市户籍的外来人员,也包括本市常住农业户口务工人员,符合以下6项基本条件:
持证年限:持有浙江省《居住证》或《暂住证》连续5年以上(含5年),卫星城市试点镇和中心镇3年以上(含3年)。
工作年限:在本市现用人单位工作5年以上(含5年),且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卫星城市试点镇和中心镇3年以上(含3年)。
社会保险: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5年以上(含5年),卫星城市试点镇和中心镇3年以上(含3年)。
居住条件:在本市拥有自有产权住房,或投亲靠友,或用人单位统一租住房。
年龄要求:身体健康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信用记录: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2.受理时间:
4月底前做好材料认定工作,每年5月为受理统一集中申请时间。各相关责任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15个工作日内做好审核工作,并出具书面认定证明材料。*机关在收到申办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核查,出具受理回执,并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提出落户意见。
3.评价体系:
积分条件包括技术创新、职业资格、担任职务、素质提升、荣誉称号、社会公益、企业认可等7个一级指标和17个二级指标,总分为150分。二级指标的分数不能累加,以最高分值计分。二级指标的内容和分值,各县市区根据需要可适当调整。
4.梯度*:
积分落户实行梯度*: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城区外来务工人员累计积分不低于100分,其他县(市)区外来务工人员累计积分不低于90分,卫星城市试点镇和中心镇外来务工人员累计积分不低于80分。保税区、大榭开发区、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和杭州湾新区的梯度*和分值,具体由各区公布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