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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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06 15:09
包装总表面积>100平方厘米或最大表面积>20平方厘米的食品需要标示营养成分。
2011年10月12日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规定,营养标签是预包装食品标签的一部分。该标准不适用于保健食品及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的营养标签标示。同时,国标规定下列预包装可以豁免强制标示营养标签:
1. 生鲜食品,如包装的生肉、生鱼、生蔬菜和水果、禽蛋等;
2. 乙醇含量≥0.5%的饮料酒类;
3. 包装总表面积≤100平方厘米或最大表面面积≤20平方厘米的食品;
4. 现制现售的食品;
5. 包装的饮用水;
6. 每日食用量≤10g或10ml的预包装食品;
7. 其他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可以不标示营养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该标准的实施日期为2013年1月1日。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06 15:09
是的 最好标注。有利于消费者选择所需商品。这也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中知情权的手段。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06 15:10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修订版)(总局2009年第123号令)
第二章 食品标识的标注内容
第十一条 食品标识应当标注食品的成分或者配料清单。
配料清单中各种配料应当按照生产加工食品时加入量的递减顺序进行标注,具体标注方法按照国家标准的规定执行。
在食品中直接使用甜味剂、防腐剂、着色剂的,应当在配料清单食品添加剂项下标注具体名称;使用其他食品添加剂的,可以标注具体名称、种类或者代码。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应当按照国家标准的规定执行。
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识还应当标注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从以上规定看,不论包装袋多大,要是“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识都应当标注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其他类型食品可以不标注营养成分。
要注意的是食品的成分和营养成分是不一样的。食品的成分一定要标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