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险核保核赔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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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07:25

财产险:损失多少赔多少
对于财产来说,都有一个预估价值,比如家财险里面,先会对房屋和房屋里的基本财产有个预估的价值;又比如在车险里,最基本的定价也是按照车辆的购买价格、实际使用状况、零配件价格等因素来参考。
家财险、车险:损失多少赔多少
由于财产类保险的本质核心是对产生的实际损失进行补偿,而不是通过赔偿而获得收益,所以一旦发生了事故,首先要在核保环节核准具体的损失有多少。打个比方,如果购买了100万元保额的家财险,家里雨水浸湿后墙壁发霉,修理一共花了5000元,那么保险的赔付也就只有5000元。而车险也是如此,当发生事故后需要理赔,即使三者险购买了50万元的保额,但如果赔付时只需要支付5万元,则只能赔付5万元。
第三者责任险可以重复投保
但这并不意味着车主只能在一家公司买一份保险。按照交强险的规定,一辆车只能买一份,但商业车险则可以投保两家保险公司。比如,如果车主第三者责任险在A公司投保20万元,在B公司投保30万元,则总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就有50万元。在发生事故造成损失后,虽然不会赔双份,但是车主可以要求两个公司根据保费比例进行赔偿。同样是赔付5万元,但可以要求A公司赔2万元,B公司赔3万元。
当然,在现实中,这种做法很少会出现。为了购买和理赔方便,大部分车主一般交强险和商业险都在同一家公司一次过买完。
费用型医疗保险:花了多少赔多少
目前市场上的医疗保险有费用型医疗保险和补贴型医疗保险两大类。
费用型医疗保险是按实际医疗费的支出理赔,遵循保险的补偿原则,如果被保险人的医疗费已经在一个地方,比如社保、或是单位报销、或者其他的保险公司,获得补偿之后,就不能再从保险公司获得超出实际支出的超额补偿,保险公司只补足实际医疗费的差额。
补贴型医疗险:买多少赔多少
金融界保险专家建议,如果在某一家商业保险公司购买了费用型医疗保险,就不要再重复购买类似的保险,而可以适当考虑补贴型医疗保险。补贴型险种与实际医疗费用无关,保险公司按照合同规定的补贴标准,对投保人进行赔付;如果在多家公司投保,就能从多家公司得到理赔金。
人身险:可以叠加保单
事实上,所谓的“买多一份保险,就多一份保障”,主要指的还是对与人身相关的各种产品,比如意外险、寿险以及重疾险。这些保险产品买得越多,的确是赔得越多,不受公司的影响,也不存在重复投保的问题。在某种意义上,还有一种“残忍的致富”,就是指这些以生命和重疾为代价换来的赔付,来延续对家庭和亲人的关爱和责任。
意外险:可以买多少就赔多少
莫先生的工作是一家公司的驻海外某国代表,每年除了假期,基本上都在非洲某国做工程。每年公司在他身上花的保险费高达数万元,不仅有全面的交通意外险和人身意外险各100万元,还有各种高端医疗。不过他每年休完假重新出发时还另外在一家保险公司自己掏钱购买一份综合意外险,额度为100万元。一旦发生了意外,只要符合理赔条件,这三份意外险全部都可以赔付。
所以,对于意外险来说,只要是因为意外事故导致的残疾或者身故,对应的赔偿金或身故金都是可以叠加的。像莫先生的案例,譬如说因为交通意外导致的残疾或者身故,累计起来三份保险都是100%赔付,一共300万元。如果莫先生因为交通事故意外的其他意外而出险理赔,也可以获赔200万元。
意外险不能无限购买
但这并不意味着人身意外险就可以无限地购买。为了防范道德风险,一般保险公司会规定购买限定数额。比如有的保险公司规定意外险只能一次性购买3份,有的则规定航意险最多只能购买10份,最高保额不超过200万元。超出了这一范围,也有可能被拒保拒赔。
重疾险:可叠加甚至“因病致富”
与大病相关的,就是重疾类保险产品,一旦发生合同里所规定的疾病,则必须进行理赔。这些理赔只与有没有被确诊有关,和治疗状态和治疗花费无关。比如近来很多保险公司推的防癌险,只要被确诊是得了恶性肿瘤,均可以进行赔付。而有些恶性肿瘤也属于重疾范围,因此如果同时也购买了重疾险,则可以同时获得赔付。
举个例子,王先生在A公司购买了一份30万元的重疾险,之后又在B公司购买了一份10万元的防癌险,同时还在C公司买了一份50万元的终身寿险。若干年后,王先生在体检中被查出了恶性肿瘤,此种恶性肿瘤也在其购买的重疾险范围之内,无论是否已经开始治疗,A公司和B公司都必须马上向其赔付,赔付总额一共为40万元的费用。如果在病发初期,只花费了20万元就将病情控制住了,则剩下的20万元也无需向保险公司返还。如果无法控制,若干年后如王先生经过治疗也无法挽救而不幸离世,则C公司最后还需要赔付50万元的费用。
商业险与医保不冲突
值得一提的是,以上的所有赔付,包括意外险都与医保不冲突,相当于医保上再“叠加”,医保无论可以支付多少,这些赔偿都严格按照合同给付,也无须*进行报销,并且是一次性赔付到位。一旦赔付发生,整个合同也随之结束。
*:未成年人死亡保险限额提高至20和50万
对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在被保险人成年之前,各保险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被保险人死亡时各保险公司实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按以下限额执行:
(一)对于被保险人不满10周岁的,不得超过人民币20万元。
(二)对于被保险人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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