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了双证自己开药店是不是就不需要再雇一个药师了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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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8 01:38

需要,新开药店需严格按照规定配备执业药师。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印发通知,通知明确,对于2018年8月15日前开办的药品零售连锁门店。

若零售连锁门店尚未单独配备执业药师的,可由零售连锁总部进行执业药师远程审方;对于2018年8月16日后开办的药品零售企业,必须执行《海南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严格执业药师配备把关和监管。

扩展资料

申请设立药品经营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初审后,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审批。

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管理系统企业端“企业筹建申请”(3.5寸盘)(申请人在网站下载企业端程序并正确填报、导出);

2、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的学历证明、执业资格或职称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

3、拟经营药品的类别和范围;

4、拟设营业场所、仓储设施、设备情况(附拟注册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注明面积),并注明与药品零售企业之间的最短可行进距离);拟设仓库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注明面积、长宽高);

5、开办零售(连锁)企业,还应提交所属各门店《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资产相关证明;

6、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并对材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如需提交软盘的,一并作出如有病毒引起数据文件丢失自行负责的承诺;

7、凡申请企业申报材料时,申请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企业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2份;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海南:新开药店需严格按照规定配备执业药师

百度百科-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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