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21:17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22:18
一、落实鼓励激励机制,支持干事创业。要着眼解决干部内生动力不足的问题,让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干部精神上受鼓舞、物质上得奖励、*上获重用。一是注重精神激励。二是强化物质奖励。每年对目标责任考核中成绩突出、普遍公认的干部,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真正让吃苦的人吃得香、实干的人得实惠。三是树立正确导向。坚持20字好干部标准,坚决破除论资排辈、平衡照顾的陈旧观念,注重从一线选拔干部,让干事的干部有奔头、受重用。
二、用好容错纠错机制,鼓励改革创新。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正确处理执行*、严明纪律同调动和保护干部积极性的关系,保护好作风正派又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一是敢于担当负责。各*(党组)和纪检、组织等部门要从*机制上破除干部“多干多错、少干少错、不干不错”的思想顾虑,每名党员干部都要有不怕冒风险、敢于担当的精气神,全力抓好脱贫攻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重点工作。二是鼓励改革创新。要大力营造尊重首创、支持改革的浓厚氛围,对在改革创新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明奖重奖,对未能实现预期目标或出现偏差的,既从精神层面给予人文关怀,又从制度层面为其撑腰壮胆。三是宽容失误失败。要科学甄别可以容错的11种情形,真正把工作失误与个人*、缺乏经验与明知故犯、出于公心与以权谋私区分开来。在守牢安全、稳定、廉政和生态保护等底线的基础上,对于一心为公、敢于担当的干部要允许试错,对于工作中出现瑕疵但可以弥补的给予宽容。
三、畅通能上能下渠道,激发干部活力。要强化平庸者下、失职者下、不适者下的鲜明导向,使干部队伍始终保持旺盛活力。一是明确“下”的标准。要聚焦解决干部不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履职不力工作平庸、不适宜担任现职等突出问题,鲜明地亮出优与劣的标尺,明确对党政领导干部进行调整的23种情形,让干部“下”得明明白白、心服口服。二是畅通“下”的渠道。要客观全面地掌握干部现实表现,公平公正地评价每名干部,对不称职的坚决免、群众不认可不胜任的及时调,真正让为官不正者寸步难行、为官不为者如坐针毡、为官乱为者受到惩戒。三是帮好“下”的干部。对调整下来的干部,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认真倾听他们的想法和意见,对成绩突出者适时重新使用。四是延伸能上能下机制。由各镇(*)*、*负责,推动能上能下机制向村(社区)延伸,真正做到上下一起施治、全党一体从严,实现党的基层组织全面提升、全面过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