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史志办工作,主要是做些什么呢?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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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3 05:25

以南京为例:

南京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能:

1、认真贯彻执行*颁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制订全市地方志编纂的*规定及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南京通史》《南京市志丛书》的编纂以及对各区、各系统、各部门的专业志的编修、续修的业务指导和协调,组织实施评审、验收各类志稿。 

3、指导区志、县志、年鉴及其他地情资料书籍的编纂工作,并对续修和新修的各类志书、年鉴进行评审、验收、协调安排出版。 

4、负责《南京年鉴》的编纂出版工作。 

5、组织开展地方志理论研究和地方志编纂业务的培训;负责积累、保存、收藏、整理地方志文献,综合开发利用地情资料。 

6、承办*、市*交办的各项工作。

扩展资料

南京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为市*直属正局级事业单位。  

一、内设机构设置 

南京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下设秘书处、年鉴处、市志编纂处、地情资料处、编研处及机关党总支。下设信息资料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各处职能确定 

秘书处:协助办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文电、秘书、人事、档案、劳资、财务、出版物印刷、保

年鉴处: 负责《南京年鉴》的组稿、编辑、校对、出版等工作;承担市*网站群建设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南京市每月要闻编发工作;指导各区及专业年鉴编纂工作。 

市志编纂处:负责《南京市志》《南京简志》《南京通史》编纂出版等工作;协调、指导、审定全市各专业志的编纂工作;指导各区、各部门地方志书及资料长编的编写工作。 

地情资料处: 组织开展南京地情调查研究,收集、整理、编写、保存、开发地情资料;负责旧志整理;承担有关全市中心工作、重大活动的宣传和材料编写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专项任务。 

编研处:组织开展市区志鉴理论研究和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南京史志》编辑工作;承担本办有关志鉴书籍采购、交流、发放及书库的管理工作;承担南京市地方志学会日常工作。 

机关党总支:负责本办党建、纪检、工会、群团等工作。 

南京市方志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南京地方志网站”、“方志南京”官方微博的建设和维护;承担方志馆展览馆、阅览室、资料室的日常管理和对外开放工作;协助做好《南京市志》《南京年鉴》《南京史志》等出版物的美术编辑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南京地方志-南京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内设机构及职能

参考资料来源:南京地方志-南京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能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3 06:43

编修地方志,编辑年鉴,清水衙门,但不辛苦。本人从事此业十余年,感受应该是真实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3 08:18

史志办有的地方称为方志办,根据《地方志工作条例》第五条规定:国家地方志工作指导机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全国地方志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地方志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
(二)拟定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
(三)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
(四)搜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推动方志理论研究;
(五)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

各地区的行政机构设置不一样,机制具体职责有所差别,以镇江市史志办为例:
其主要工作是: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党史、地方志工作的方针、*,制订全市*地方党史、地方志工作的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编纂和出版*镇江地方党史、镇江市志和镇江年鉴,编辑出版有关史志书籍、地情资料和刊物。

(三)对辖市(区)、市直各部门史志年鉴编纂工作进行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审稿验收工作。

(四)征集、收藏、整理保管党史和地情资料,组织整理旧志。

(五)参与组织全市重大纪念活动,运用史志资料和研究成果,面向社会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六)参与重要*遗迹和纪念地的调查、认定、预审、建标立碑、宣传利用工作。

(七)组织开展史志年鉴理论研究,管理和指导市*党史学会、方志年鉴学会和市新四军暨茅山抗日根据地研究会,评审史志科研成果。

(八)承担*、市*下达的有关任务,完成上级党史、地方志部门交办的工作事项。 
内设科室、机构工作职责:镇江市史志办公室内设6个职能处(科级建制)。

(一)秘书处: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承担组织、人事、秘书、财务、文书档案、保卫保密,老干部工作和车辆、行政管理、后勤服务及有关书刊发行工作。

(二)党史编研处:组织编纂出版*镇江地方党史和相关党史书刊,开展党史理论研究,负责对辖市(区)及有关部门开展党史工作的业务指导。

(三)方志处:组织镇江地方志的编纂出版。负责续修镇江市志工作的规划与实施,指导辖市(区)志及部门志、乡镇志的续修、编纂工作,参与组织有关志稿的评审、验收、出版等工作,开展方志理论研究。

(四)年鉴处:负责《镇江年鉴》编纂工作的总体规划、组稿编纂、版式设计等工作;对辖市(区)、市直各部门年鉴编纂工作进行管理协调和业务指导;开展年鉴理论研究。

(五)宣传教育处:负责史志宣传教育工作。参与组织有关重要纪念活动,指导相关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工作;组织编辑《镇江大事记》;承担市党史学会、方志年鉴学会和市新四军暨茅山抗日根据地研究会的有关文字工作,协助组织有关学术活动;承担重要*遗迹和纪念地的调查预审、管理利用方面的具体事务工作;配合搞好基层史志工作人员的培训;承办优秀史志成果和史志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

(六)信息资料处:负责征集、整理、收藏、保管、研究、利用党史资料;负责地情丛书的编辑出版,承担旧志及地方文献的收集、整理和利用工作;管理图书资料、报刊及音像制品等,提供利用;负责史志工作信息的搜集和对外交流;负责对辖市(区)史志资料管理工作的调研与业务指导;建设、管理镇江市情资料信息库网站。

参考:http://szb.zhenjiang.gov.cn/xxgk/nsj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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