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举报单位偷税漏税本人还受处分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21:34

我来回答

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11:50

  1、会计举报单位偷税漏税本人受会计法的保护的。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1985年1月2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根据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决定》修正 1999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第四十六条至第四十九条的规定:

  第四十六条 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以降级、撤职、调离工作岗位、解聘或者开除等方式实行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对受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应当恢复其名誉和原有职务、级别。

  第四十七条 财政部门及有关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实施监督管理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法第三十条规定,将检举人姓名和检举材料转给被检举单位和被检举人个人的,由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同时违反其他法律规定的,由有关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依法进行处罚。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11:51

恩,是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11:51

看你是否从中受益~
如果你未在他们的违规中受益,
应该不会~!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11:52

单位处罚举报者属于打击报复,你可以告他们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11:52

我想可能会减轻处分吧

声明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