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手续必须要本人亲自去办理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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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18:59

离职手续不是必须要本人亲自去办理。
离职,是指职工离开原职务和原工作单位的劳动法律制度。离职休养,离职入校学习进修,停薪留职,这种离职不终止劳动法律关系;职工本人要求辞职被单位批准离职,被单位辞退离职、自动离职等,这种离职终止劳动法律关系。离职职工根据不同情况享受不同的待遇。离职手续办理流程如下:
1、首先,口头与直属上司沟通离职事项并于结束后递交正式辞职信;
2、其次,整理手头上未完成的工作、过往的工作材料及工作流程等相关事项,与岗位接任者做好工作交接;
3、最后,走正式离职办理流程,由各相关部门审批签字,并领取离职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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