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字冲销是怎么操作的?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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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3 06:12

*普通*冲红,是指隔月*作废,也称开具负数普通*,不用告知税局。
若是本月开具的普通*直接作废就行了,但最好用笔写上作废原因,以便以后知道作废原因。然后直接开具*专用*。
普通*开具错误而且已经跨月的情况下不能作废,只能做红字冲销。而且不用申请,因为不是专用*。
扩展资料
符合作废条件的(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注明作废,开票软件注明作废。
(一)收到退回的*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3 06:13

1、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作废专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含未打印的专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2、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专用*申请单》,主管税务机关对《申请单》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专用*通知单》。
3、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开具红字*专用*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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