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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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1-18 12:11
法律分析:
无论是顺产还是剖腹产,按照规定,享受的都是一样的产假,只有难产的,才会多给15天假。北京市女职工最多可享受128天产假,其中国家规定产假为98天,符合生育*规定的,可以增加30天奖励假。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条
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