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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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4-28 09:25
在报考时间内,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官网进行自考报名,在准考证上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进行考试即可。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4-28 10:43
一、办理转考的注意事项?
自2016年1月1日起,自学考试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电子转考。考生档案不再通过机要寄送,而是通过国家统一平台加密传送。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要求,考籍转出工作在每年3月1日至10日、9月1日至10日统一办理,考籍转入工作在每年3月1日—31日和9月1日至30日办理。
为保证北京自考生的利益,方便考生办理转考,北京自考办在全年的考籍办理时间均可为考生办理转考业务,并在以上教育部考试中心规定时间寄出、接收考生档案,请考生注意安排转考办理时间。
转出、转入具体规定见以下“如何办理考籍转出”、“如何办理考籍转入”问题。
二、如何办理考籍转出?
(1)考生应先在转入地取得准考证号,然后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北京市准考证和转入地准考证,在考生接待日期间(每周二,周四办理(节假日除外),6月中旬--7月中旬,12月中旬--1月中旬,毕业审定期间不办理)到市自考办办理考籍转出手续。北京自考办每年两次在国家转考平台开放期间(每年3月1日至10日、9月1日至10日)将考生档案传送至转入地。考生待档案达到外地后,再到当地办理转入手续。
(2)考生可按其在北京市考试的专业分一个或多个专业转出考籍,也可将全部考籍转出。
(3)考生已报考但在成绩未发放期间或违规停考期间不得办理考籍转出。
(4)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原则上不转出。
(5)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6)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应在北京办理毕业,不得转出考籍。已经毕业的考生不办理考籍转出。
(7)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再次转出。
希望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