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承租人变更需要从新签订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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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 按照道理这样做比较好
最好是重新订立合同,这样比较明确。如果是在原租赁合同上更改的话,太麻烦。加上工商方面,对于这种三方转让的协议,可能有什么其他要求。所以重新签订合同,是最简单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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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变更,不用签补充协议。合同一方名称变更并不影响主体资格和身份,但是名称变更后应当及时通知相对方,通知是合同附随义务。双方可以在原合同中注明名称变更的情况,把工商名称变更手续作为合同的附件。
法律分析
出租人与承租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租赁合同,承租人变更后,合同的权利与义务转移到新承租人身上,如果合同已经备案的,应该办理备案变更。要想更改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并不是不可以,只不过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当事人如果想要更改房屋租赁合同,那么就必须双方协商一致,否则很难更改房屋租赁合同。按照法律规定,在以下情况下,当事人可以更改房屋租赁合同:1、私房租赁期间,经租赁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房屋租赁合同。2、私房租赁期间,租赁当事人死亡的,应按以下方式处理:(1)出租人死亡或者依法终止的,由房屋所有权的继承人或者继受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2)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共同居住人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继续履行租赁合同者有多人的,应当协商确定一名承租人。协商一致的,出租人依法变更承租人;协商不一致的,由出租人在可以继续履行承租合同的人中确定一名承租人,原承租人的生前同住人仍享有居住权,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改建、扩建、拆除重建,致原租赁合同部分或大部分不能适用的,出租人应当与承租人协商变更租赁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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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说,具体看你与乙方的合同上有无约定乙方有转租权.如果有约定,乙方和丙方的合同是成立的。如无约定,则乙方和丙方之间的合同无效,你可以要求收回物业。
如果单纯是为了拿工商执照,则具体问题具体处理,咨询一下当地工商的要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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