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22:43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2 01:28
无论含多少点的税,都是:
含税总金额=不含税金额+税额
=不含税金额+不含税金额×税率(税点)
=不含税金额×(1+税率)
不含税金额=含税总金额÷(1+税率)
问题中的货款总金额是60599元,税点是12(实际上没有12%的*税率)
不含*金额是:60599÷(1+税率)=60599÷(1+12%)=54106.25元
税额:54106.25×12%=92.75元
不含税额金额、税额合计:54106.25+92.75=60599元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2 02:46
*专用*上的适用税率是根据企业的行业性质确定的,不是计算出来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2 04:21
开具专票时,根据不同的货物或劳务,自动计算*税额,不需要手工计算。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2 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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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
计算公式
1、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因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2、采用简易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公式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实行简易办法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3、进口货物计算*应纳税额公式
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暂行条例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任何税额。组成计税价格和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1)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2)6%简易征收办法。
(3)4%简易征收办法。
(4)3%小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