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22:33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03 20:58
展开3全部
一、酒驾的处罚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醉驾的处罚标准: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扩展资料:
1、两者的判定标准: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04)中规定,该规定指出,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2、危害:
喝酒时酒精的刺激使人兴奋,在不知不觉中就会喝多,当酒精在人体血液内达到一定浓度时,人对外界的反应能力及控制能力就会下降,处理紧急情况的能力也随之下降。对于酒后驾车者而言,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越高,发生撞车的几率越大。
当驾驶者血液中酒精含量达80mg/100mL时,发生交通事故的几率是血液中不含酒精时的2.5倍;达到100mg/100mL时,发生交通事故的几率是血液中不含酒精时的4.7倍。即使在少量饮酒的状态下,交通事故的危险度也可达到未饮酒状态的2倍左右。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酒后驾驶
百度百科-醉酒驾车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03 20:58
现行的酒后驾驶处罚标准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与现行处罚标准相比,“终生禁驾”和“拘役1-3个月”都在提高违法成本;无论是否取消“醉酒驾车”,降低违法门槛是大家普遍支持的事。
扩展资料:
对于酒后驾驶,57.3%的受访者认为车辆提供者和同乘者属于共同犯罪;对于拒绝接受酒精检测者,69.9%的受访者认为可以给予刑事处罚,另有19.1%的受访者坚持,处罚须有证据。
在涉及机动车的十项危险驾驶行为中,排名前五的分别是,闯红灯、强行超车、超速驾驶、无牌或遮挡号牌、道路追逐。其中,10.6%的受访者认为无牌或遮挡号牌同样属于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虽然没有出现在“六种危险驾驶行为”中,但无牌或遮挡号牌上路,确实属于故意设置的“脱责”便利;闯红灯、超速驾驶、走应急车道和公交车道者,大多是无牌或遮挡号牌者;即使出现交通肇事,号牌遮挡者的逃逸可能性也大幅提高。、与酒后驾驶相同,无牌或遮挡号牌上路虽非一定导致事故,但确是交通违法的开始。
参考资料:中新网-处罚酒驾分5级 入刑不必限于醉驾、飙车(2)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03 20:59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您好,我是百度平台合作律师,很高兴为您服务!
酒驾的处罚标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如果我的回答让您觉得满意的话,可以采纳后赞,或是点开我的头像关注我,以便后续有问题可以随时对我发送咨询哦。感谢您的咨询,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