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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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23:00
邢台学院官网进行公示。
依据《邢台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停止招生专业有关学生留(降)级处理的补充规定》等规定,经学生申请,转出转入院(系部)审核,学校复核符合转专业条件,拟同意转入相关专业学习的学生,会在公示期内公示。
转专业是指在上大学期间,学生可以更换自己的专业,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
中国高等学校一般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允许转专业:
(1)学生确有专长,本人申请,由所在专业推荐,经转入专业考核证实,转入该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2)学生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 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3)学校认为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但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者,本科三年级及其以上或专科二年级及其以上者,自费转入公费者,无正当理由者,均不得转专业。一般须报学校教务部门审批或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