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期是如何规定的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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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4-27 09:51

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具体为:
(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
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
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
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
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
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职工在医疗期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4-27 11:26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你好: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祝你生活愉快

提问我在单位工作十五年,二月份脑梗死,到现在一直开病假,都是一周一周开的,现在公司叫我去做鉴定,我该不垓去呢

回答你好!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提问就是医疗期内必须做鉴定吗?

回答你好!是的,根据员工到单位工作时间设置不同的医疗期,你要延长,必须要鉴定

提问我没延长,今年二月二十三日住院到现在才五个月,我已工作十四年了

回答你好!那就不需要做鉴定的

提问我在成都市,这里的最疷工资是1780五月和六月只发了650元工资合法吗?

回答你好!职工病假工资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支付办法。

提问他叫我去鉴定我该咋办呢?

况且还不给我打工资条,问了也不发工资条

回答你好!对于不合理的地方,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权益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4-27 13:17

一、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外,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4-27 15:25

20017年10月因病入山东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住院治疗,经检测确诊为主冠脉瓣反流(中度),现在单位要关门了,我现在心脏没有好转,需要再次住院治疗,医疗期从什么时候开始算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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