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23:02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09 03:03
检验、鉴定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三十八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第四十四条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及权利救济途径
交通*到达事故现场后,要先抢救伤者,然后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对未逃逸的交通事故,而且不需要检验鉴定的,*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10日内做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在5日内进行检验鉴定,然后做出认定书。对逃逸事故,如果查获逃逸人和车辆后,应当在10日内做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未查获逃逸人和车辆的,如果当事人提出申请要求认定的,应当在10日内做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交通事故当事人在拿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一是可以向人民*直接起诉;二是可以在10日内向*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10日内(致伤的从治疗终结或者残疾之日起算;致死的从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算;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算)主持调解。无法达成协议或逾期不执行的,交通事故当事人仍然可以向人民*起诉。
扩展资料:
交通事故处理期限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参考资料:
交通事故处理-百度百科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09 03:03
这个需要等交通事故处理完成后,交警大队或者是*会,提供一个交通事故处理证明,可以提车才可以领取。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09 03:04
一般情况事故双方同意后可以提车。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09 03:04
经过交警处理后就可以提走,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09 03:05
普通交通事故后是要进行扣车检验的,一般最长15天左右就可以提车,比较严重的车辆需要调查取证也不会超过60天的。但如果是比较复杂的事故,是没有具体时间的,等*调查清楚才可以提车。*扣车是因为要明确事故的责任,调查结束后如果对方没有进行申请财产保全的话,那么是可以取走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