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保金到期申请表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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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0 11:37

工程质保金到期申请表格式:
xx房地产有限公司:
X公司承建的xx商柱楼工程,按合同要求于X年x月X日开工建设,已于xxx年x月x日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本工程双方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按实际结算工程款的x%,保修期x年,分x次返还,每次返还x%,最后一次满x年无质量问题退还x%。现质量保修期已满,本次为最后一次退还质量保证金金额为x元。
特此申请
施工单位盖章:x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
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第三条 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预留、返还等内容,并与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保证金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
(一)保证金预留、返还方式;
(二)保证金预留比例、期限;
(三)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
(四)缺陷责任期的期限及计算方式;
(五)保证金预留、返还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等争议的处理程序;
(六)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缺陷的索赔方式;
(七)逾期返还保证金的违约金支付办法及违约责任。第七条 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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