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23:01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00:07
南都讯记者商西 为破解“执行难”,最高*再次向“老赖”亮剑,昨天发布两个相关司法解释,明确拒不执行*判决的“老赖”将被*乘坐高铁出行,这意味着,今后对“老赖”的*将从打高尔夫球、旅游度假等高消费,向普通消费拓展。
最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执行局*刘贵祥介绍,自去年11月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以来,截至今年6月30日,全国各地*判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共计8 07案8 人,其中706人被判处拒执罪,47人被判处妨害公务罪,93人被判处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另有58478人被司法拘留。
从*大肆挥霍到普通消费
最高法将2010年出台的《关于*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修改为《关于*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昨天重新发布实施。
“原先规定侧重对各种大肆挥霍、奢侈消费行为的*,防止被执行人财产的不当减少,但不同地区收入水平及被执行人情况不同,致使高消费标准难以统一界定”,最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执行局*刘贵祥在发布会上介绍,此次修改的一个重要变化,是拓宽*消费措施的范围,从*高消费拓展到*特定的一般消费。
修改后的司法解释明确,除高消费外,*还可以*非生活或经营必需的相关消费,并新增加一项*措施,“老赖”禁乘高铁全部座位和其他动车一等以上座位。
刘贵祥表示,此举是为加大惩戒力度,以前只*坐飞机、火车软卧、轮船二等舱,随着高速列车发展和普及,一些被执行人转坐高档位的高铁和动车,如不加*,难以达到压缩其生存生活空间的效果。
单位是“老赖”*负责人
究竟哪些“老赖”将被采取*消费措施?根据新修改的司法解释,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就是上了“老赖”黑名单的,*当对其采取*措施。
被采取*消费措施的“老赖”将收到由*院长签发的*消费令,载明*的期间、项目、法律后果,*还可以在媒体上发布公告,并接受群众举报。
司法解释还增加规定,如果“老赖”是一个单位,那么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实际控制人4类人员也将被禁止实施高消费及有关消费。
如何*“老赖”消费?*会向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如果这个单位仍允许“老赖”进行相关消费,比如让“老赖”坐高铁,*可以依法追责。
老百姓可告“老赖”拒执
以前,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属于公诉案件,一般程序是*向*机关提供违法行为线索,*机关侦查后向检察机关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再由*定罪量刑。
昨天,最高*还发布了《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可以按自诉案件立案受理拒执罪,这意味着,拒执案件将由单一的公诉程序改为公诉和自诉并行程序,老百姓以后也可以去*告“老赖”拒执了。
但并非所有“老赖”拒不执行案件都可以自诉,而是有严格的*条件:申请执行人的权利受到侵害,曾提出控告,*机关、检察机关没有追究,*认为符合立案条件。也就是说,是之前被*、检察机关拒之门外的案件。
“*机关都说不追究了,再诉到*,不是和*矛盾了吗?”对此张根大解释说,不存在矛盾问题,在权利救济中,如果只由一家说了算,就会状告无门,且行政手段都应该是可诉的,*才是比较终极的救济单位,这正是法治社会对权利救济的一种设计。
此外,司法解释还明确了刑法规定的拒不执行*判决行为中“情节严重”的8种情形,包括“发生在法官眼皮底下”的拒执行为,比如拒不交付财物、拒不迁出房屋,通过虚假诉讼妨害执行等。
(原标题:“老赖”还想坐高铁 今日起没门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00:07
大家都知道,一旦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就会被*高消费,不仅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被*高消费;连出行乘*通工具同样会被*,不得选择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不得乘坐G字开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
但是在实际生活当中,这些*对于一部分失信被执行人根本不起什么作用,高铁照坐,空中照飞。
那么这些失信被执行人是如何顺利绕开“限高令”的呢?这里不得提到一类人---黄牛,火车票、景区旅游票、演唱会票、电影票、医院专家号等等,黄牛的身影无处不在。
被“限高”人员购票时,身份证信息会被系统检测到,是无法出票的。那么他们是通过什么样的手段有效地避开售票系统的检测的呢?
根据某官媒记者的暗访揭秘,黄牛主要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帮助失信被执行人逃躲避系统的监管:
一、“黄牛”通过修改“限高人员”身份信息黄牛在人工代售点选择购票证件为“军人保障卡”,利用军人保障卡号码和身份证号码均为18位,且军人保障卡无法查验真伪的特点,直接以“限高人员”的身份证号码买到了票。
二、“黄牛”替“限高”人员购票时,证件类型选择美国护照,并通过在姓名栏中加空格、护照号码前加括号等手法,成功购票。
三、“黄牛”在第三方订票平台上购票,利用多音字或其他信息变动来规避系统筛查。比如,替一个名叫张行的“限高”人员订票时故意把hang的拼音写成xing;或者将护照中的数字“0”错输成英文字母“O”等等。
不过,随着系统不断完善,这些漏洞已经被慢慢堵上。但是“黄牛”的手段同样也在升级。
他们会利用境*站购票,因为一些境外旅游服务网站并未与国内数据系统连通,黄牛用“限高”人员的护照在境外旅游服务网站依然可以顺利的购买机票,往返于境内外。
另外,大家都知道,无论乘高铁还是乘坐飞机,进站都需要核查身份。购票后这些“限高”人员是如何顺利通关的呢?
首先说火车站,在“黄牛”事先指导下,“限高”人员会选择使用纸质证件走人工通道,避免用身份证走机器刷票通道。谎称身份证被消磁了,凭借“行程信息提示单”走人工通道,规避了机器检验。
对于机场的安检,“黄牛”告诉购票者,购票成功后,拿着身份证明和电子登机牌人工安检就可以,因为“安检通常只检验是否人票一致”就可以了。
虽然说这些失信被执行人通过“黄牛”的帮助,暂时逃避了“限高”系统的管制,但是这种行为属于拒不履行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有可能会被判定为拒执罪,经查证属实,将面临着拘留、罚款等处罚;情节严重的,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00:07
老赖被执行多次,为什么还能座飞机和高铁?购买飞机票除了用身份证,还可以用护照,一般*不知道被执行人的护照号,没有*被执行人的护照,因此被执行人可以买到飞机票。如果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后仍坐飞机,那可以向*反映,若能提供证据还可申请*以违反高消费为由对他进行司法拘留。对于失信被执行人的*高消费,我们可能会理解被执行人只是不能进行高额的消费,例如购买高档房屋、旅游度假等等,但实际上被执行人被*的内容不止这些,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被执行人具体*的行为包括乘*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旅游、度假;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可见,被执行人*的行为非常多,连最基本的出行被执行人也是受*的,飞机、高铁是完全不能乘坐的,动车不能乘坐一等座及以上。如此被执行人的生活、工作将会严重受影响,被执行人为此苦恼。

不少失信被执行人**高消费后,在为不能乘坐飞机高铁此类的事情而苦恼之时,可能还是绞劲脑汁思考被执行人是否有乘坐飞机高铁的方法。现实生活中也存在被执行人乘坐飞机高铁的现象。例如失信被执行人使用护照购买飞机票而不使用自己的身份证。其中的原因就是被执行人的身份信息早已被*公布和记载,联网接入各大消费系统,包括民航出行系统,这样如果使用身份证购买机票是会被系统自动拦截的,导致不能乘坐飞机。部分被执行人就发现,通过护照可以购买飞机票,有些被执行人还多次通过这种渠道乘坐飞机,结果可想而知,属于违法行为。近期据一些媒体报道,昆明机场一位女士则因被执行人使用护照乘坐飞机被抓。

此外,也存在一些不法机构,专门针对被执行人购买飞机票、高铁票的,这些违法的机构,通过绕开失信被执行人的*高消费系统,从而乘坐飞机高铁。可以肯定的是,失信被执行人通过这些渠道乘坐飞机高铁都是不合法的,被执行人不要在失信的同时,还做出违法的行为,就为了乘坐一次飞机高铁,这是得不偿失的。

那么失信被执行人乘坐飞机是否有合法的渠道呢?如果的确需要乘坐飞机高铁,被执行人可以依据下述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八条,被*消费的被执行人因生活或者经营必需而进行本规定禁止的消费活动的,应当向人民*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国家的法律越来越健全,失信被执行人只要切实通过申请并履约等方式,乘坐飞机高铁是允许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00:08
对于失信被执行人的*高消费,我们可能会理解被执行人只是不能进行高额的消费,例如购买高档房屋、旅游度假等等,但实际上被执行人被*的内容不止这些,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被执行人具体*的行为包括乘*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旅游、度假;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可见,被执行人*的行为非常多,连最基本的出行被执行人也是受*的,飞机、高铁是完全不能乘坐的,动车不能乘坐一等座及以上。如此被执行人的生活、工作将会严重受影响,被执行人为此苦恼。

不少失信被执行人**高消费后,在为不能乘坐飞机高铁此类的事情而苦恼之时,可能还是绞劲脑汁思考被执行人是否有乘坐飞机高铁的方法。现实生活中也存在被执行人乘坐飞机高铁的现象。例如失信被执行人使用护照购买飞机票而不使用自己的身份证。其中的原因就是被执行人的身份信息早已被*公布和记载,联网接入各大消费系统,包括民航出行系统,这样如果使用身份证购买机票是会被系统自动拦截的,导致不能乘坐飞机。部分被执行人就发现,通过护照可以购买飞机票,有些被执行人还多次通过这种渠道乘坐飞机,结果可想而知,属于违法行为。近期据一些媒体报道,昆明机场一位女士则因被执行人使用护照乘坐飞机被抓。

此外,也存在一些不法机构,专门针对被执行人购买飞机票、高铁票的,这些违法的机构,通过绕开失信被执行人的*高消费系统,从而乘坐飞机高铁。可以肯定的是,失信被执行人通过这些渠道乘坐飞机高铁都是不合法的,被执行人不要在失信的同时,还做出违法的行为,就为了乘坐一次飞机高铁,这是得不偿失的。

那么失信被执行人乘坐飞机是否有合法的渠道呢?如果的确需要乘坐飞机高铁,被执行人可以依据下述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八条,被*消费的被执行人因生活或者经营必需而进行本规定禁止的消费活动的,应当向人民*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国家的法律越来越健全,失信被执行人只要切实通过申请并履约等方式,乘坐飞机高铁是允许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00:09
根据规定,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和失信被执行人将*其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和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

《最高人民*关于*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提出申请。执行*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