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病投保的被保险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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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11:55

于消费者来说,健康时买保险保费便宜,核保还容易,当然是最好的,但要是万一没赶上趟,却赶上了疾病,难道就真的没有机会买保险了吗?
带病投保,也就是在购买商业保险时,被保险人已经罹患了某种疾病,此时投保就被称为是带病投保。
我们知道,保险是一个逆选择很严重的产品。简单地说,就是保险公司希望把产品卖给健康的人,但健康的人意识不到风险,不太愿意购买;而身有疾病或略有不适的人想要主动购买,可此时保险公司因为风险因素却又不想卖了。
对于消费者来说,健康时买保险保费便宜,核保还容易,当然是最好的,但要是万一没赶上趟,却赶上了疾病,难道就真的没有机会买保险了吗?
当然不是的!其实,带病也是可以买保险的,但是有条件:得如实告知!
投保人在投保人身险的时候,应如实向保险公司告知被保险人的身体健康状况(告知形式就是填写保单中的健康调查问卷),让保险公司作出正确的承保决定。
在实际案例中,有许多人因患病后担心自己无法买保险,然后向保险公司隐瞒病情投保,不遵循如实告知义务,结果不仅没有享受到保险保障,反而会得不偿失。因为《保险法》中有规定,投保人如果不如实告知,将会承担巨大的损失。
一、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分为故意或重大过失两种。如属于故意的情形,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对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且不退还保险费。
二、如属于重大过失的情形,若未告知的事实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对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在这里我们还要说一个概念,叫不可抗辩期,是指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两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两年的不可抗辩期是《保险法》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投保人的权益,但这并不是鼓励投保人带病投保,而且保险公司为此也做出了相应的*。比如重大疾病保险,就规定必须是合同生效后的首次患病才符合赔付条件。因此,即便隐瞒疾病投保,并过了两年的不可抗辩期,但因为不是首次患病,保险公司一样会拒绝赔偿。
如实告知之后,带病就能投保了吗?
投保人在如实告知健康状况之后,能否投保还要看保险公司的核定,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会根据投保人的健康状况作出如下几种承保决定:
1、正常承保
告知的事项对投保的影响不大,保险公司会给出正常投保的结论。这是最理想的结果。
2、加费承保
已有病史增加了以后罹患重疾的风险,需要用比普通人高的费率进行承保,这种情况也是幸运的,因为如果将来出险,保险公司依然没有拒赔的理由。
3、责任免除
某一部位或器官罹患重疾的风险很大,不过其他的脏器还好,这时通常给出除外承保的结果。也就是说,除外的器官或部分发生重疾,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其他部位的疾病出险是可以正常获得理赔的。
4、延期承保
目前健康状况不明,需要一定时间观察,待明确诊断后才能决定是否承保。
5、拒绝承保
保险公司在核实了提交的资料后发现风险超过了公司的承受范围,这时就会拒保。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11:55

需要出示医院就诊的病例,由保险公司来衡量能不能投保还是拒保。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11:56

我所知道的是没有住院史,没有医院的明确确诊病例证明,如化验单、各种影像片等即可参保参加保险。现在医院都是电脑联网,所以保险公司想查很容易。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11:56

爱多多健康管理告诉您,慢病患者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即可投保:
1、1-60周岁(含);
2、经二级公立医院确诊慢性肾脏病1-3期患者,高血压,糖尿病等;
3、健康人群。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11:57

带病投保,必须如实告知。
如果现在已经就医,医院有就诊的档案,带病投保,如实告知后,核保部门会根据如实告知情况反馈给保险代理人告知你需要提供什么资料,你配合保险代理人去医院找到资料复印出来,医院盖章后,给保险代理人就可以。
如果被拒保了,那就没办法了。
还有一种就是加费承保,但也要提供上述医院资料。
如果患病,没有就医,你也要跟保险代理人如实告知。这种情况下,建议不要投保,因为在保险办理过程中如实告知了,核保部门查看不到医院的资料。到时候会造成对被保人和保险代理人都不利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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