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需要缴纳哪些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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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个人所得税。

参见《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第二款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适用《个人所税法》,按《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二款“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说明:

(1)投资人是一个自然人。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等都不能作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2)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当个人独资企业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时,投资人应以自己个人的其他全部财产用于清偿。

扩展资料:

个人所得税征收办法:征税对象。

1、法定对象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

2、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3、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是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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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个人所得税。

参见《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第二款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适用《个人所税法》,按《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二款“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说明:(1)投资人是一个自然人。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等都不能作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2)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当个人独资企业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时,投资人应以自己个人的其他全部财产用于清偿。

扩展资料:

个人独资企业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与个人所得税相同,均为5000元。

参照文件: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

一、关于工资、薪金所得适用减除费用和税率问题

对纳税人在2018年10月1日(含)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统一按照5000元/月执行,并按照本通知所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计算应纳税额。对纳税人在2018年9月30日(含)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按照税法修改前规定执行。

二、关于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所得计税方法问题

(一)对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2018年第四季度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执行,前三季度减除费用按照3500元/月执行。

(二)对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2018年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用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分别计算应纳前三季度税额和应纳第四季度税额,其中应纳前三季度税额按照税法修改前规定的税率和前三季度实际经营月份的权重计算,应纳第四季度税额按照本通知所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以下称税法修改后规定的税率)和第四季度实际经营月份的权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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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个人独资企业应视其经营、发生的业务可能征收*、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车辆购置税、印花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土地*、契税及个人所得税。
根据《*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发[2000]16号)的规定:“自2000年1月1日起,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停止征收企业所得税,其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法规》的通知(财税[2000]91号)规定:
第三条 个人独资企业以投资者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投资者)。
第四条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前款所称收入总额,是指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营运收入、劳务服务收入、工程价款收入、财产出租或转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
据此,个人独资企业不征企业所得税,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热心网友

业户的经营行为属于<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行为的,应按规定缴纳营业税.具体应税行为和适用税率详见《营业税税目注释》;

除按规定缴纳*、消费税、营业税外,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还须以所缴纳*、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缴纳城建税(7%)和教育费附加(3%)(外商投资企业暂不征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根据穗财法[2000]1047号文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另外,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缴纳或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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